近日,歐美同學會留英分會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發云在環太平洋律師協會(以下簡稱“IPBA”)第30屆年會早間論壇環節,受邀參與歐美同學會留英分會支持并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北仲”)主辦的“一帶一路爭議解決:實證研究與中國應對”主題早餐會,并從國際仲裁員及涉外律師的視角探討及分享涉外法律人才培養的內容。
圖為歐美同學會留英分會副會長陳發云進行分享
陳發云指出,在“一帶一路”爭議解決機制中,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最有效和最易被接受的途徑,其參與主角是仲裁員與涉外律師。以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HKIAC”)和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SIAC”)為例,實證研究結果顯示,雖然中國在HKIAC及SIAC的用戶排名分別高居第2、3位,但中國內地仲裁員在其中的占比卻較小,且中國仲裁員被指定次數和案件數嚴重不相稱。反觀案件數較少的英國與新加坡,英國與新加坡仲裁員被指定次數卻居于前列,特別是英國仲裁員,在SIAC及HKIAC被指定排名分別是第2及第1位,且在HKIAC中,英國仲裁員總數排名第一。此外,中國律師參與代理境外國際仲裁案件的實踐較少,情況并不樂觀。而在法律適用方面,英國法名列前茅,普通法大行其道;中國法在HKIAC中僅排名第三,在SIAC中更是未見中國法的蹤跡。
以上現狀凸顯了我國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必要性,在中國現行法律教育體系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養方式是可行的,但要突出重點。陳發云副會長就涉外法律人才的培養重點給出幾點思考與建議,即首先應著重從文化、理念、思維、價值等角度培養涉外法律人才的國際化視野;其次要加強涉外法律人才對包括英國合同法、證據法、爭議解決的程序法等在內的國際法律與規則的理解,并應強化外語基礎;最后,應積極拓展實戰磨練機會,在實戰中夯實涉外法律人才的實務技能及積累實戰經驗。
環太平洋律師協會(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簡稱“IPBA”)于1991年在日本成立,總部設在東京,與國際律師協會(IBA)一樣,是世界最大的國際律師協會組織之一,中期(地區)會議及年會是其最重要的活動。今年是IPBA第30屆年會,會議主題為“世界經濟貿易規則變革與法律行業的機遇和挑戰”,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上海市市長龔正出席開幕式并致辭,聯合國原秘書長、博鰲亞洲論壇理事長潘基文以視頻方式致辭。本次早餐會是IPBA在中國首次使用的會議形式,活動共吸引到140余位中外嘉賓的參與。